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国家工程建设质量标准和施工规范,承接学校下达的校园工程任务,积极组织施工力量按照工程规范和竣工验收规范要求完成工程任务。
二、负责学校修缮工程相关制度及工作流程的制定,学校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的申报工作。
三、遵照国家和行业建筑预算定额及相关文件,编制工程预算书,按照合同规范施工,开展竣工验收及工程结算工作。
四、负责校区及家属区专项修缮、零星维修、水电汽暖、防水及其他公共设施工程项目的组织管理工作。
五、负责职责范围内其它修缮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