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校长兴苑停车秩序,营造和谐美观的公共区域环境,按照师生反馈意见,后勤管理处(集团)将对长期停放在长兴苑无人使用的废旧车辆进行集中清理和处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废旧车辆的确定标准
对于长期无人使用、无人理会,且车身出现破损、车体生锈、车胎无气、落满灰尘等特征车辆视为废旧车辆。
在规定时间内无人认领的无牌车辆将视为无主车辆。
二、废旧车辆的清理时间及办法
1.即日起至2022年11月25日止为自行清理时间,自行清理的车主,需前往后勤管理处(集团)缴纳长期占用停车位产生的相关费用。
2.逾期未处理的废旧车辆、无主车辆,后勤管理处(集团)将分批次集中统一处理,所有责任由车辆所有人承担,与学校无关。
第一批次废旧车辆情况:
黑色比亚迪无牌轿车,车身破损、车体生锈、车胎无气、落满灰尘。(后附照片)
联系人:侯斌 联系电话:13519100390
特此公告
后勤管理处(集团)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