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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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管理处(集团)关于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3-05-20浏览量:

为贯彻落实工程大党字[2013]19号文件《中共西安工程大学委员会关于全面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意见》精神,后勤管理处(集团)经研究决定,将后勤管理处(集团)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全面落实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中的后勤各项工作任务,成立后勤管理处(集团)“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左志峰

副组长:陈宣、袁西刚、赵宏

成员:陈化萍、侯斌、刘晓昌、陈敏亮、李嵘、马斌、马宝、干蕾、姚史喜

联络员:王朝辉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处(集团)办公室,负责协调“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后勤各项工作任务。

二、工作内容

1、高度重视“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后勤管理处(集团)“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后勤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第一责任人;同时要确定本部门创建工作的联络员。后勤各部门根据自身工作特点,落实好本部门“平安校园”创建相关工作,部门负责人要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部门联络员要协助部门负责人做好日常的落实工作及相关资料收集上报工作。

2、按照《西安工程大学创建平安校园任务分解表》的要求,后勤各部门完善本部门的各项安全制度、措施,报送处办公室统一进行修订后下发,推动创建平安校园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3、按照学校和后勤管理处(集团)各类应急预案的要求,各部门做好贯彻落实工作,重点严格信息报送制度,充分发挥部门联络员及信息员作用,确保创建工作信息渠道畅通。

4、完善和落实“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涉及后勤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大安全技术防范建设的资金投入,提高技术含量,构建人防、物防和技防于一体的后勤防范体系,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5、加强后勤各重点防范部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学生食堂饮食安全卫生管理、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和校园水、电、气的安全管理。

通过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巩固2012年“后勤平安年”的优秀成果,确保无重大、特大刑事案件、无重大火灾事故和安全事故发生。

三、工作进度

按照学校“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总体要求,后勤管理处(集团)将分四个阶段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1、学习动员阶段(4月20日——5月5日)

成立后勤管理处(集团)“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职工作人员加入学校创建办公室,并确定后勤管理处(集团)创建工作联络员,同时,根据后勤实际工作情况,制定活动的实施方案上报学校,并由后勤管理处(集团)“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小组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安排落实各项分解目标责任工作。

2、自查完善阶段(5月5日——6月30日)

后勤各部门按照目标任务的相关指标体系,结合自身实际工作,查找问题,进行完善,对照指标体系收集整理本部门三年内(2011年—2013年)的相关资料,缺失部分整理补充,并于6月20日18:00时前上交处办公室,资料由办公室统一整理后,经后勤管理处(集团)“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小组审阅后,上报学校。

3、自评自纠阶段

按照学校“平安校园”工作小组的要求,后勤管理处(集团)“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小组组织进行检查预评,对影响评估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进行整改,同时,配合做好后勤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4、迎评创优阶段(10月1日——11月初)

配合做好学校迎评创优相关工作,完善后勤硬件、软件建设,强化后勤职工安全教育,营造积极向上、和谐文明的后勤氛围。

创建“平安校园”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后勤管理处(集团)将充分发挥“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小组职能,注意沟通协调和相互配合,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在创建工作落实上下功夫,在创建效果上求实效,切实做到“落实责任、落实计划、落实人员、落实督查”,认真调查研究和解决“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组织实施,确保整个创建活动顺利进行,努力为学校创建“平安校园”贡献力量。